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沪电股份: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
2013-02-05来源:凤凰网财经461
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
证券代码:002463证券简称:沪电股份[5.01 7.74% 资金 研报]公告编号:2013-004
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
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公告不存在虚假
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一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追认及2013年度日常
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》。
鉴于昆山先创电子有限公司(下称“先创电子”)、新士电子私人有限公司
(WUS Printed Circuit(Singapore)Pte.,Ltd,下称“新士电子”)均为楠梓电子
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楠梓电子”)直接或间接持有100%股权的子公司,且楠梓
电子的全资子公司——沪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(下称“沪士控股”)为我公司第二
大股东(持股比例为23.88%),故我公司(下文如无特别说明均包含全资子公
司)与楠梓电子、先创电子、新士电子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。
经初步核查,2012年我公司与关联人楠梓电子、先创电子、新士电子发生
原材料采购、产品及商品销售、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实际
发生额为7,617.19万元(未经审计),超出了2012年年初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
总金额6,350万元,同意对公司2012年度与楠梓电子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
超额部分进行追认。
同意本公司与楠梓电子的日常采购关联交易协议在2013年继续有效,预计
2013年度,本公司向其日常采购金额不超过6,600万元人民币,向其销售产品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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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
设备的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。
同意本公司向先创电子销售产品、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在2013年继续
有效,预计2013年本公司向其销售产品、商品的金额不超过800万元人民币。
同意本公司与先创电子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,租期三年,月租金每套间人民
币1,200元,预计2013年本公司向其收取的租金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。
同意本公司与新士电子签订代理销售服务协议,佣金比例为销售金额的
1.5%-5%,合同有效期两年,预计2013年本公司支付其佣金金额不超过250万元
人民币。
表决结果:同意:9票;反对:0票;弃权:0票。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
董事回避表决。
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意见,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
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追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,分别详见2013年2
月5日巨潮资讯网《独立董事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追认及2013
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》《独立董事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
易超额部分追认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意见》、《东莞证券有限
责任公司关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追认事项
的核查意见》。
《公司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追认及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
预计的公告》详见2013年2月5日《证券时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以及巨潮资讯
网。
特此公告。
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二〇一三年二月四日